欢迎访问沧州妇联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宣传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孟村经过志愿者法律服务队河北言公律师事务所肖英
来源:孟村妇联 发布时间:2015-3-11 15:48:13 点击量:252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姐妹们:

大家好!

我叫肖英,是河北言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5月,在孟村县妇联的号召下,带着对志愿者的崇敬和法律的信仰,我一腔热血加入了巾帼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并成为县妇联的义务法律顾问。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律志愿者,能够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维护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的一种幸运和骄傲,更是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和谐的社会是由一个个和谐的家庭所组成,然而我们的周围还存在着许多的不和谐因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留守儿童缺少亲情,家庭财产纠纷不断。在这些纠纷中当事人不乏老人、妇女,他们通过妇联找到我,我耐心给他们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且耐心为他们分析德与礼、情与法,让他们在着眼亲情、友情的框架中握手言和,让问题最后演变成为拉近他们距离的催化剂,让友情更深了、让亲情更浓了、让社会更和谐了!至今我还深深记得为因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办案的经过。那是在2014年下着春雨的一天,我县孟村镇自来屯一位50多岁的妇女通过县妇联找到我寻求帮助,她进屋后哭诉着自己的经历,并且要求分割占地补偿款。在她的哭诉中,我得知其与一双儿女现在黄骅谋生,至今已和丈夫分居八年,不相往来。自己一人含辛茹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导致现在疾病缠身,自己治病需要钱,儿子买楼也需要钱。当得知镇政府即将为作为户主的丈夫发放26万元的占地补偿款时,她心急如焚。但是由于惧怕丈夫,不敢和他直面交涉,就找到了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得知情况后,立即要求镇政府暂停发放丈夫的补偿款。丈夫得知情况后非常气愤,多次到县妇联和镇政府吵闹,县妇联和镇政府多次调解不成,只好建议女方诉诸法律。但基于多种因素女方又不想离婚。考虑到分割占地补偿款,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可能增大风险,割裂亲情,甚至引发离婚诉讼、背离当事人的初衷,为此我并没有应求助人的请求以诉讼的方式解决,而是选择了非诉调解的方式。于是,我多次单独约见双方当事人,认真细致的详解法律规定,分析诉讼可能给双方带来的后果,让“情与法”贯穿调解的全过程,两人终于能够静下心来面对面的交谈,终于丈夫先做出让步,双方握手言和,于2014510日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及子女得到了24万元的补偿款。妇女权益得到了维护,而且亲情也得到了维系。听着女方感激不尽的话语,我愈加感觉到作为一名法律志愿者,能够为妇女姐妹排忧解难,真的好快乐。

无论工作多忙,每年我都会抽出时间,到县乡集贸市场,参加县妇联及司法局组织的维权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多渠道地全面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知识,为群众做免费的法律咨询工作。我们除了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外,还多次发放《婚姻法》、《青少年权益保障法》、《收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传单50000份,接受咨询三百余次,受教育人达数万余人;并针对现在出现的空巢老人被骗案,利用集贸市场密集的特点对老人进行专项法律宣传,提高老人的防范意识,并留下电话,让老人遇事与我们及时联系,避免造成空巢老人的财产损失。

我将志愿者的精神融入到法律咨询服务中,坚持做到涉及农民工咨询不收费,并积极想办法通过非诉手段为其解决问题;在涉及工伤赔偿案件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涉及劳动争议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不收或减收费用,使农民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使他们真正能感受到自己得到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孟村法律人形象。

加入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给了我一个空间,让我感到“助人自助”的道理。这次我能被评为县优秀巾帼志愿者,是县妇联对我的关怀和肯定。我只是众多巾帼志愿者中的一名代表,今后,我将继续努力,让巾帼志愿服务成为我的生活态度,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帮助更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我也希望有更多的姐妹走进我们的爱心大家庭,去做巾帼志愿服务,用爱播撒阳光,让志愿服务的精神飘扬在每一个角落,为建设实力、开放、幸福、法制化的新孟村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 沧州市妇联 2005-2010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妇联办公室
邮编:061001 电话:0317-2160187;邮箱: czfbangongshi@163.com; 冀ICP备090366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