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沧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发布。
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颁布之后,沧州市正式颁布《沧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简称《妇女发展规划》)和《沧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简称《儿童发展规划》)。
新规划编制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河北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初稿,征求了39个成员单位意见建议、提请市人大审核指导后,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经市政府专题调度会研究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新规划是沧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妇女儿童的庄严承诺,是指导我市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县(市、区)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主要抓手。新规划的颁布,是沧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上一周期规划实施的十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明显深入人心,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各项规划目标基本完成,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新周期《妇女发展规划》设置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提出了74个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
新周期《儿童发展规划》设置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了70个主要目标和90项策略措施。
与上一周期规划相比,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聚焦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目标和相应举措。比如,在《妇女发展规划》中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在《儿童发展规划》中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将家庭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发挥家庭家风家教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同时,针对贯彻落实中央“三孩”政策、双减、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新规划中也提出了具体的配套措施,既充分体现了时代特点,又积极回应了妇女儿童的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