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9年度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沧州市妇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条件与名额进行了初推,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决定正式推荐沧州市妇联等7个集体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李福友等9名同志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7个:
沧州市妇联
沧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沧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任丘市法律援助中心
青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献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沧州市运河区婚姻家庭咨询服务中心
先进个人8个:
李福友 沧州市婚姻服务行业协会会长
贾 郁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处长
辛蟠泽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于丽丽 沧州思源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刘桂萍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炳春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高鹏飞 泊头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王翠敏 河间市瀛州学区中心学校副校长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2020年11月4日-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建议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妇联权益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市妇联权益部联系电话:2178155
电子邮箱:czflqyb@163.com
通信地址:沧州市御河路1号市妇联权益部
邮政编码:061000
沧州市妇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