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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 19:31:26 点击量:2221

2001年11月13日, 沧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沧州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沧州市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合并成立。为突出政府职能,根据省通知精神,2004年12月10日,更名为沧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的性质:市妇儿工委是沧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委员会基本职能有四项:
1、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

3、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会的组成:
目前,沧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单位有43个部门和社会团体。办公室设在沧州市妇联。
委员会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市政府妇儿工委成立以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致力于我市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工作。
1、协助市政府制定和颁布《沧州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沧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2、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强化职能,制定措施,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  
3、建立健全妇女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市级监测评估。
4、组织培训,加强政府领导执行规划的能力建设。
5、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的儿童教育、妇幼卫生、改水改厕等重点难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条件。
6、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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