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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检察院向学生及家长发出一封信
来源:盐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8-7-17 14:34:00 点击量:2053

为认真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盐山县检察院妇委会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中能助县委、政府一臂之力。她们特别针对学校普法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发出了一封信。

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学生及家长: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践踏社会法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为维护全县校园安全稳定大局,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社会安定有序,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线索:

1、侵占、强占学校土地、房屋等资产的黑恶势力;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4、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5、干扰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6、扰乱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7、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9、骚扰、性侵学生的违法犯罪黑恶势力;

10、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

11、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

12、学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13、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小姐妹”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

通过发放这封信,让全县中小学学生及家长对“扫黑除恶”行动知晓,并能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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