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肃宁县乡(镇)、社区及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已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肃宁县妇女组织建设,切实夯实妇联基层组织基础,选好配强基层妇联组织带头人,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县委组织部与县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具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基层妇女组织换届工作。
通知要求,为做好换届和改建各项工作,凡有女职工5人以上的单位,成立妇委会,推选主任1名,委员2名;女职工少于5人的单位成立妇女小组,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组长1名,妇委会干部可以推选女性科技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女大学生村官、新兴领域妇女组织负责人等专兼职结合,推动妇女参选参政。于2016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妇委会换届;首批乡镇(师素镇、河北乡)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通过换届构成15人规模的乡镇妇联执委会,选举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3名。第二批乡镇换届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选举结果上报同级党委审批,并报县妇联备案。
上述各基层妇女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领导,按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列入本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并组织开展基层妇女活动,打造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