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木兰有约”法制宣讲和维权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高全县妇女干部的法律知识和素养,3月8日上午,孟村县妇联联合市妇联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妇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暨“木兰有约”宣讲活动。全县副科级女干部、县直妇委会主任、各乡镇妇联主席、女大学生村官、村妇代会主任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县政府副县长李红芹出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
培训前,全体参训人员在“积极贯彻反家暴法”大型横幅上签名,拉开了我县“木兰有约”宣讲活动的序幕。培训班由沧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普法办主任于红玉授课。他针对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承包、人身安全等权益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自己多年的维权案例和经验,为大家重点讲解了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暴法》相关知识。通过此次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县广大妇女干部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水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