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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
来源:盐山妇联 发布时间:2015-9-2 10:54:39 点击量:2279

 

近日,盐山县妇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意见》内容,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
会上,妇联主席张玉梅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全文,并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就《意见》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她指出:全体机关干部要把学习《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除参加集中学习外,还要加强自学。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切实把握《意见》主要内容,把党的《意见》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到妇联具体工作中;二要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内涵、原则和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牢牢把握服务广大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把妇女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广大妇女群众信赖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把妇联干部锻炼成听党话、跟党走、妇女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同时,张主席还提出:2015年,盐山县妇联要实施“三有两突出”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继续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妇女之家”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妇女之家”各项管理制度,创建“示范妇女之家”,增强“妇女之家”服务妇女的功能;要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大兴务实之风,完善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要继续大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围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以绿化庭院活动为重点,继续开展好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利用农村妇女讲习所,开展“五美”达标集中整治行动和“四新”宣传入户活动,实现创建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号召各级妇联组织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为主要抓手,开展“文明家庭”微行动、幸福家庭、好儿媳、十星级文明户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积极宣传新时期贤妻良母、孝女善邻的典型,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县妇联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展开集中深度的宣传报道;要进一步加大妇女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力度,帮助更多的妇女创业就业。积极争取妇女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拓展妇女藤编、绢花、服装加工等家庭手工加工业的辐射作用,继续发展壮大妇女家庭手工加工业队伍;要积极开展“妇女发展能力和发展贡献提升促进行动”,大力发展蘑菇种植等特色农业产业,创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引导农村妇女加入各类专业协会或农业合作社等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妇女致富能力;继续开展女性素质提升工程系列培训活动,进一步深化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基层妇联干部、农村妇女、女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妇女、女创业骨干进行培训。下半年,将开展集中培训活动5期,内容以政策理论、实用技术、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现代科技知识等为重点,使每人掌握1-2门实用技能,提高妇女整体素质,提升妇女发展能力;要进一步实施“妇女维权和谐工程”。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年规划,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妇女权益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妇女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调合作,完善社会化维权网络,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继续实施“妇女儿童民生工程”,加大弱势群体帮扶力度。进一步协调社会各界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多渠道、多方面协调社会爱心人士,献爱心、送温暖。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及老年、残疾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帮扶力度,通过开展“春蕾计划”,做大做强“爱心代理妈妈”、巾帼志愿服务品牌,与留守儿童结对开展家访问候、学习辅导、心理抚慰、困难救助等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工作。
总之,要围绕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创新载体,积极作为,扎扎实实地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扎实推进妇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县妇联全体机关干部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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