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沧州妇联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栏
关于对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拟评选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0 16:12:12 点击量:4478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冀政妇儿工委通字20231号)的有关要求,沧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高度重视,做好申报评选和初审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提出了初审推荐意见。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反馈,我市沧州妇女联合会6个集体、陈燕等9名个人被确定为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现将评选条件及相关集体和个人的事迹简介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20—1124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访形式实名向沧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2160192

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22号沧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和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及各项工作部署。领导班子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职责,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列入工作重要职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良好。

3.坚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方面有特色、有亮点,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中出实招、办实事,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群众广泛认可。

4.领导班子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团结向上、积极进取、勤政廉洁、作风民主、执行力强。单位干部职工主动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5.评选表彰前3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涉妇女儿童重大恶性事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女儿童的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政策和工作部署。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具备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积极参

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主动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业绩突出。

4.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评选表彰前3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涉妇女儿童重大恶性事件。

 

二、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沧州市妇女联合会

沧州市妇联为推动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获评全国妇联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家庭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一聚焦宣传发动,构筑“两规”实施的舆论环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两规”宣传活动,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两规”人群覆盖面。二聚焦妇女发展,开拓巾帼建功立业的成长平台建立全国、省、市巾帼家政示范基地79个,2万余名妇女就业;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共创建美丽庭院99.5万户推动完成县乡村三级妇联换届,为妇女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提升了支持力度。三是聚焦儿童关爱,厚植家庭家教家风的文明情怀挖掘培树各级“最美家庭”系列典型5万余户深入推进“知子花开”“123+N”巾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优良家风传承活动,厚植家国情怀。四是聚焦民生实事,优化保障妇儿权益的帮扶举措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市、县两级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实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多个妇女儿童民生项目,5600余人直接受益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22.6万余人。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沧州市保健院全面落实“两纲”、“两规”,为促进全市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做出积极贡献我市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婴儿及新生儿死亡率均在两纲目标以下,市、县级“两个中心”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院内“三孩门诊”建设顺利通过验收,完成危重孕产妇、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召开民生工程启动会和技术培训班,并对全市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日常管理和签发并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与自查;孕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检、两癌筛查、艾梅乙预防母婴传播、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均稳步开展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严格落实两规要求,推动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走上新台阶。司法办案方面:坚持案件质量“双把关”,两级院同步审查,共审查涉未成年人案件300余件。坚持双向保护,实行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严格落实“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帮教救助方面:统筹构建“1+16+N”家庭教育指导网格化管理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268家。社会治理方面:组织全市未检部门开展以电子烟治理、校园周边安全、旅馆、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12个专项活动。校车治理案例和盲盒治理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方面:组织动员全市226名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宣讲524场,受众39.2万人次。多部微视频、网课获评省级奖项,沧州市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被评为“河北省青少年教育基地”。

 

沧州市统计局

沧州市统计局做好“两规”监测服务,为沧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和重要决策依据。一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开展监测及时协调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主动对接省局相关处室、市妇联,商讨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有关事宜。二是完善指标体系,强化部门合作结合省“两规”有关监测体系,联合市妇联编制全市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下阶段开展好年度监测、中期监测、终期监测奠定基础。三是抓好业务培训,夯实工作基础每年联合市妇联对各县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编写培训资料,明确各项指标的含义、要求、取材范围、渠道和计算方法等。四是严把资料审核,提升数据质量抓实监测数据质量,从指标口径、数据趋势、逻辑性、异常变动等方面做好纵向审核;从监测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实际情况以及其他部门协调性指标匹配性等方面进行横向审核以高质量的监测数据为全市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做好保障。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正式印发实施,先后起草了《沧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沧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燕赵家政,狮城福嫂”实施方案》,连续3年将“燕赵家政,狮城福嫂”工程列为沧州市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累计培育巾帼家政基地41个,选树星级狮城福嫂193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及宣讲活动376次。二是争取资金支持。积极推进城企联动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多途径增加普惠性托育床位。2020年以来,共组织申报普惠托育项目9个,争取中央资金1380万元,拉动社会投资5020万元,增加托育床位1380张。三是借鉴先进经验。会同市妇联赴保定市学习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先进经验,为我市儿童事业的发展开阔了思路。

 

共青团肃宁县委员会

共青团肃宁县委员会紧紧围绕省、市、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思想引领、权益维护、创新创业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思想引领有形,汇聚共同奋斗妇女儿童力量结合儿童节等节庆日,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队日活动在烈士陵园成立第二批沧州市少先队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少先队员代表组成“红领巾家乡文化寻访团”,开展红色研学活动50余场。二是维护权益有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各小学举行“宪法进校园”、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网络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连续十年开展“圆梦小小心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假期儿童公益托管服务,共开展授课28期,覆盖儿童500余人次。三是创新创业有为,助力妇女与时俱进创新业每季度开展人才招聘会,为广大青年妇女提供就业机会,目前累计提供岗位3500余个实施电商直播人才赋能培训计划和青年电商赋能计划,免费为青年妇女提供电商培训举办肃宁县首届电商人才直播大赛,承办河北省首届电商行业(青年)职业技能竞赛,让更多青年女性绽放创业梦想。

 

三、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

陈燕

陈燕,女,43岁,中共党员,在职法律硕士,公职律师2021年6月任任丘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宣传员”,组建“巾帼宣讲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妇女权益保障等主题开展宣讲活动,并积极向上级媒体推荐相关活动稿件,多篇稿件被人民网、新华社、中新社、光明日报等中央级媒体选用。做丰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活动的“组织员”,积极通过开展公益培训、群众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举办各类社会文化活动110余场次,参与人次达12万人次。做传播妇女儿童文明风尚的“引导员”,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定期开展移风易俗道德大讲堂宣讲活动200余场,开展“童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180余场,制播《关心下一代 关心未成年人》等专题片、公益广告1560条次。做呵护儿童精神健康的“守护员”,深入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共建网络文明等主题活动,保护儿童生长环境,为妇女儿童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姜璎芳

姜璎芳,女,35岁,青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3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草拟了《青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工作意见》,并在青县11个乡镇及部分乡村挂牌成立乡级、村级家庭教育指导分站,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县、乡、村全覆盖。组织开展的“花开向阳、检护未来”系列讲座及“青葵”未检“云课堂”,已经辐射县域内所有中小学课堂。设立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帮教课堂及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课堂已帮助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走上正轨。结合办案工作经验,本人撰写的多篇文章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法治博览》、《人民日报》等媒体刊发。本人于2021年7月被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022年6月被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2年7月被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普法工作突出个人。

 

刘琳

刘琳,女,39岁,河间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抓好监测统计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定期组织班子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始终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做为重要日常统计工作来抓,积极配合河间市妇联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抓好监测数据的收集、审核和质量把关。一方面积极派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钻研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加强与教育、卫健、人社、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督促、指导他们做好部门监测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工作原则,为保障妇儿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三是关注弱势群体,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带头支持和配合妇联大力开展各种爱心救助活动,主动捐款捐物并倡议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爱心志愿活动。共组织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宣讲6次,多次走访慰问弱势妇女儿童。

 

卢文双

卢文双,女,39岁,沧州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部长(试用期一年),主持沧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十余年。勤于探索,做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广泛宣传者创新宣传形式,自主策划编写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画册》线上线下拓展平台,广泛宣传,在全市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二是精准定位,做妇儿工委议事工作的坚定执行者牵头编制并推动市政府完成两个周期《沧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沧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出台及推动落实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管理机制和骨干队伍,为规划实施提供了制度和人员保障。三是创新思路,做两规实施推进的综合调度者开展专题调研,独立撰写的《沧州市吸纳社会资源创建儿童之家调研报告》,获评省妇儿工委2019年度“十大优秀调研报告”强化督导问效,建立重点工作月报制度,确保了规划的顺利实施。四是主动作为,做重难点任务落实的有力推动者完成沧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打破了我市活动中心的空白提高农村(社区)妇女参选参政比率扩展女性就业创业途径,开展了沧州市首届网络主播选拔大赛开通妇女儿童心理疏导热线

 

冉旭

冉旭,女,38岁,沧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自2019年牵头从事儿童工作以来,探索形成的 “163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1+5快乐成长”孤儿关爱服务模式、“党员爸妈”结对帮扶孤困儿童等多项创新性做法得到民政部、中国民政(民政部机关刊)、中国社会报、河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联合市公安局在省内首次提出村居查验、乡镇核实、公安查明、民政审核的“四方认定”方式,破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失联认定难题,为民政部发文运用提供借鉴。相继实施了“润苗计划”“圆梦行动”“护童之家”等多个服务项目,其中获得中央支持资金80万元,已个案跟进1000余名儿童,效果明显。2023年全市留守儿童工作在民政部全国会议进行经验介绍困境儿童精准帮扶工作在河北省民政厅工作会议进行典型发言。2021年9月被评为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民政部表彰;2021年11月被评为沧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最美人物称号。

 

王金迎

王金迎,女,42岁,沧县医院护理部主任。工作至今共获沧州市护理技能竞赛二等奖一次,沧县政府嘉奖三次,记功奖励4次,先后被评为沧县政府“青年岗位能手”,“沧县三八红旗手”称号等。一以学为本,提高自身素质。牵头组织妇产专业及新生儿专业危重孕产妇救治演练,加强培养产科、助产及新生儿等紧缺专业护理人才,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精益求精,提升业务水平。每年组织并圆满完成全县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将疾病预防知识送到基层女性身边。为保障育龄妇女生育安全,组建孕产营养门诊,先后为300余位高危孕妇提供了服务,满意度达100%。三是与时俱进,务求工作实效。在全院率先组织实施了“互联网+护理服务”,专设母婴护理板块,为居家的妇女及儿童提供护理服务,同时开展线上妇产儿保健咨询,为基层百姓答疑解惑。积极带头参加医院组织的下乡义诊活动,该活动被省妇联评为最美巾帼志愿服务项目。

 

岳建玲

岳建玲,女,42岁,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致力于贯彻落实两纲两规,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始终将妇女儿童生命健康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推进各级危重救治中心建设,完善急救体系。持续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与水平。近三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9/10万、婴儿死亡率<1.5‰、五岁以下死亡率<2‰。二是持续推进全市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不断完善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2022年婚检率进一步增长到81.94%,疾病检出率在4%左右。持续推进产前筛查及民生工作开展,近三年共开展筛查13万余人次,避免了二百多个残疾儿出生。三是全力推进沧州市两癌筛查工作,共设立乳腺癌市级防控技术培训1家,宫颈癌市级防控技术培训基地2家。2021年至2023年8月,共计为全市42万余名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为38万余名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筛查。四是坚定不移推动省出生医学证明自助打印试点工作。沧州市打印全省首张自助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目前已顺利办理千余张。

 

张建霞

张建霞,女,36岁,法学硕士学位,组织部妇联专职副主席。个人曾多次荣获黄骅市政府嘉奖、黄骅市“三八红旗手”及系统内荣誉称号。积极推动女性参与基层治理,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有女性“两委”成员的村庄占比达到100%;社区基层党组织中,女性“两委”成员人数占比42%。积极协调老干部局等单位,组织开展红色教育宣讲、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宣传《未成年保护法》等活动,受教育青少年2.7万余人次。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党建微课堂、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本机关妇女干部整体素质。实施“强基增效”工程,营造坚实温暖高效机关阵地。组织开展组织部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完成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建强了妇联工作机构。加强人文关怀,及时为困难女干部职工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妇女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全市“最美家庭”“巾帼文明岗”等评选活动,多名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在部内形成一片亮丽的巾帼风景。

 

赵亚丽

赵亚丽,女,54岁,沧州市第一幼儿园中小学高级教师,分管妇女儿童工作。曾被政府授予沧州市先进工作者、多次获得沧州市幼教先进个人、沧州市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多次授予记功和嘉奖奖励。2006年担任市一幼儿园万泰分园主管,始终坚持“倾注一片爱心,构筑爱的世界,”的办园理念,带领分园的教师,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多次被评为市一幼优秀团队。2021年任市一幼保育主任,分管幼儿保育和妇女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办妇女儿童爱心联盟。积极响应市妇联指示,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妇女宣教大讲堂,培树良好价值观念;带领大家去贫困幼儿家中“送温暖”,去受困妇女家中做调解;设立“爱心妈妈小屋”、“金牌调解室”等带领老师去往福利院送去文艺节目及生活用品真正当好妇女儿童的“娘家人”

 

                                           沧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 沧州市妇联 2005-2010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妇联办公室
邮编:061001 电话:0317-2160187;邮箱: czfbangongshi@163.com; 冀ICP备09036681号-1